提问

多车连环相撞负次要责任的车辆怎么办?

大律师网 2026-02-09    100人已阅读
导读:在多车连环相撞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车辆仍需依法承担相应赔偿义务。其交强险首先在有责限额内赔付受害人损失,不足部分按责任比例由商业险或个人承担。各责任方根据过错程度分担损失,无责车辆也可能在交强险无责限额内承担法定赔付责任。

多车连环相撞负次要责任的车辆怎么办?

  被认定负次要责任的车辆所有人或驾驶人,应当依法履行赔偿义务。首先,其所投保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需在有责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先行赔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次要责任通常指承担10%至30%的事故责任比例。在交强险赔付后,超出部分按该比例由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支付。如未投保商业险或保额不足,则由责任人以个人财产补足。因此,负次要责任不等于免责,仍需实际承担相应份额。

  负次要责任的当事人应配合交警调查,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保留事故现场照片、责任认定书、维修票据等证据,以便后续理赔或抗辩。如对责任划分有异议,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核。

车连环相撞怎么承担责任?

  多车连环相撞的责任承担遵循“按份责任为主、连带责任为例外”的原则。法院或交警部门会根据各方的违法行为、因果关系及过错程度,分别确定主责、次责或无责,并据此划分赔偿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一款: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损失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的,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损失未超出责任限额之和,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按照其责任限额与责任限额之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所有涉事车辆,无论是否有责,只要其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均需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法定赔付义务。有责车辆适用有责限额(死亡伤残18万元、医疗费用1.8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无责车辆适用无责限额(死亡伤残1.8万元、医疗费用1800元、财产损失100元)。

  对于超出交强险部分的损失,由各责任方按过错比例分担。如A车负主责60%,B车负次责30%,C车无责,则C车仅在无责交强险限额内赔付,A、B车按6:3比例分摊剩余损失。

  如果多车共同实施危险行为(如高速追逐、恶意别车)导致事故,可能构成共同侵权,需承担连带责任。但一般追尾或刹车不及引发的连环碰撞,通常认定为分别侵权,按份担责。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相关法律知识

更多>>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