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中流水100万的判刑期限,核心依据流水金额对应的犯罪情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参照量刑指导意见,结合人员在案件中的不同身份、作用及是否存在从宽、从重情节综合判定,流水100万已达到情节严重标准,量刑有明确区间,同时需搭配相应罚金,不同人员情况的判刑标准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相关司法解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开设赌场罪的流水即赌资数额,流水100万远超30万的标准,明确属于情节严重情形,需在加重量刑档次内量刑。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流水100万作为情节严重情形,基础刑期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罚金数额根据犯罪情节确定,一般为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结合流水100万的情节,罚金通常在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具体刑期按人员不同情况区分如下。
1、主犯
作为案件主犯,需对全部流水100万承担刑事责任,主导赌场开设、运营及利益分配,量刑按加重量刑档次上限靠拢,刑期多在六年至八年有期徒刑,搭配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刑期可接近十年有期徒刑。
2、从犯
作为案件从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仅对自身参与部分的犯罪行为承担责任,刑期可降至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罚金也相应减少至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具体刑期结合参与程度调整。
3、具有从宽情节的人员
无论为主犯还是从犯,存在自首、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的,可在对应刑期基础上再减少基准刑,情节较轻的,主犯刑期可降至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从犯刑期可降至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罚金也可酌情减少。
4、具有从重情节的人员
无论为主犯还是从犯,存在累犯、招揽未成年人参与赌博、多次参与开设赌场等从重情节的,刑期会相应提升,主犯最高不超过十年有期徒刑,从犯刑期不得低于三年有期徒刑,罚金数额也会相应增加。
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两高一部相关司法解释、量刑指导意见执行,核心根据犯罪情节轻重、赌资流水、参与人数等因素,分为两个基本量刑档次,同时结合主从犯身份、从宽从重情节,明确具体刑期和罚金标准,确保量刑公正合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是开设赌场罪的核心量刑依据,明确划分两个基本量刑档次。
1、基本量刑档次
适用于情节一般、未达到情节严重的情形,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结合司法解释,情节一般主要指赌资流水累计不满30万元、参赌人数累计不满120人、抽头渔利数额不满3万元的情形,罚金数额为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具体根据赌资流水和获利情况调整。
2、加重量刑档次
适用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形包括赌资流水累计30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120人以上、抽头渔利数额3万元以上,以及招揽未成年人参与赌博、长期开设赌场等情形,罚金数额为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流水越高、情节越重,罚金数额相应增加。
此外,量刑时会严格区分主从犯,主犯需对全部犯罪行为承担责任,量刑按对应档次上限靠拢;从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存在累犯、有赌博相关前科的,依法从重处罚;存在自首、坦白、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的,依法减少基准刑,调整后的刑期不得超出对应量刑档次范围。
综上,开设赌场罪的量刑与赌资流水密切相关,流水100万已构成情节严重,需承担较重刑事处罚,量刑标准清晰明确,不同情节对应不同处罚。开设赌场属于严重刑事犯罪,切勿心存侥幸参与相关行为,一旦触犯法律,必将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珍惜自身自由,远离各类赌博相关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