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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死不救构成犯罪吗?

大律师网 2026-02-11    100人已阅读
导读:见死不救通常指在他人生命或健康处于紧迫危险时,有能力救助却未采取行动。我国法律原则上不处罚普通人的冷漠行为,但在特定关系或职责下,不救助可能构成犯罪。接下来大律师网从法律角度解析见死不救的含义及其是否构成犯罪的判断标准。

见死不救构成犯罪吗

  一般公民在街头遇到他人突发危难,没有法律强制要求必须施救。道德上应予鼓励,但法律不因未救助而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基于个人自由与责任边界的合理划分。

  如果行为人负有法定救助义务,则另当别论。例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警察对遇险群众、医生对急诊患者等,因其身份或职务产生特定义务,不履行可能构成不作为犯罪。

  《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负有特定义务者故意不救助,符合该条精神。

  此外,因先行行为引发危险的,也产生救助义务。比如驾车撞人后未施救直接离开,不仅构成交通肇事,还可能因不救助加重刑责。此时不作为与作为具有同等可罚性。

  因此,是否构成犯罪,关键看行为人是否具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无义务则无罪责,有义务而不履责,则可能触犯刑法。

见死不救是什么意思

  见死不救是指在他人生命、身体处于现实、紧迫的危险状态时,旁观者明知情况危急,且自身具备救助能力,却选择不采取任何救助措施的行为。

  该行为的核心特征包括三点:一是存在现实且紧迫的危险;二是行为人主观上明知危险存在;三是客观上具备救助可能性。三者缺一不可。

  法律意义上的“见死不救”不同于日常口语中的冷漠。只有当法律为特定主体设定了救助义务,其不作为才进入法律评价范围。普通路人无此义务,故其不救助不具违法性。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条规定,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

  该条款明确将救助义务限定于“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主体,排除了一般公众的强制责任。这体现了法律对道德义务与法律义务的审慎区分。

  法律不强求人人成为英雄,但要求特定身份者恪尽职守。见死不救是否担责,取决于义务是否存在。理解这一界限,既能避免过度恐慌,也能督促负有职责者主动作为,共同维护社会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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