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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诈骗罪和骗取贷款罪的区别

大律师网 2026-02-13    100人已阅读
导读:在金融贷款领域,贷款诈骗罪与骗取贷款罪常被混淆,两者均存在欺骗放贷机构的行为,但在主观意图、法律认定上差异显著。同时,贷款诈骗罪的金额认定标准和量刑幅度明确,直接影响行为人权益,准确区分两罪、明晰贷款诈骗罪的处罚标准,能帮助公众规避法律风险。下面小编为您介绍相关问题。

贷款诈骗罪和骗取贷款罪的区别

  1.主观目的不同

  核心区别是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贷款诈骗罪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贷款的故意,意图永久剥夺放贷机构的财产所有权,不打算归还贷款。骗取贷款罪主观上无非法占有目的,仅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贷款使用权,有归还意愿,只是手段违反相关规定。

  2.犯罪客体不同

  两罪均侵犯金融管理秩序,但贷款诈骗罪还直接侵犯放贷机构的财产所有权,属于双重侵害法益。骗取贷款罪主要侵犯金融管理秩序,不必然侵犯财产所有权,仅当行为给放贷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时,才涉及财产权益的侵害。

  3.犯罪主体不同

  贷款诈骗罪的主体仅为自然人,单位不能成为该罪主体,单位实施类似贷款诈骗行为,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的,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骗取贷款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单位犯罪需对单位判处罚金,并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4.客观结果要求不同

  贷款诈骗罪仅要求诈骗数额较大即可定罪,不要求实际造成放贷机构损失,即使贷款后续被追回,只要达到数额标准,仍构成该罪。骗取贷款罪需给放贷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才构成犯罪,未造成损失且无严重情节的,不认定为犯罪。

贷款诈骗罪的金额与量刑

  贷款诈骗罪的金额认定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贷款数额为准,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以扣除,行为人为实施诈骗活动支付的中介费、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一般计入犯罪数额,能证明是个人诈骗成本的除外。金额标准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个档次,具体标准参照相关司法解释执行。

  贷款诈骗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明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该数额标准为全国统一的立案底线,各地可结合本地经济发展状况,在合理范围内调整执行标准,但不得低于该底线。

  量刑幅度根据犯罪金额和情节轻重划分,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其他严重情节包括行贿获取贷款、挥霍贷款无法偿还等情形。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包括行贿数额巨大、携带贷款逃跑、使用贷款进行犯罪活动等。量刑时除考虑犯罪金额,还需结合行为人是否有自首、立功、退赃退赔等情节,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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