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赔付原则
醉酒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交强险实行“先垫付、后追偿”的赔付原则。保险公司不会主动全额赔付,仅在法定责任限额内垫付受害人的人身伤亡相关费用,财产损失不予赔付,垫付后有权向醉酒驾驶人全额追偿。
2.死亡伤残赔付限额
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有明确标准,醉酒撞死人的,保险公司在该限额内垫付相关费用,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残疾赔偿金等。该限额为固定标准,不分责任比例,仅在限额内承担垫付责任,超出部分由驾驶人自行承担。
3.医疗费用赔付限额
若受害人有抢救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涵盖抢救费、诊疗费、住院费等相关费用。垫付金额不得超过该限额,且仅针对人身伤亡产生的医疗费用,与死亡伤残费用赔付限额分开计算。
4.丧葬费用赔付
醉酒撞死人涉及的丧葬费用,属于交强险死亡伤残赔付范围,保险公司在死亡伤残限额内垫付。丧葬费用按法定标准核算,垫付金额不超过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的相应比例,垫付后纳入追偿范围。
5.赔付限制
交强险赔付仅针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不包括车辆损坏等财产损失。如果醉酒驾驶人已自行向受害人赔偿相关费用,保险公司可不再垫付,若已垫付,可向驾驶人追偿全部垫付金额,不存在免赔情形。
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会赔付,但赔付范围和方式有严格限制,并非全额赔付,核心是保障受害人的人身权益,同时明确驾驶人的最终责任。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醉酒驾驶属于交强险垫付范围,不属于免赔情形。保险公司需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相关费用进行垫付,财产损失则不予垫付和赔偿。
交强险的赔付不区分驾驶人的责任比例,只要存在醉酒驾驶行为且造成受害人伤亡,保险公司就需在法定限额内垫付。但这种垫付并非最终赔偿,保险公司在垫付后,有权向醉酒驾驶的致害人全额追偿,最终的赔偿责任仍由醉酒驾驶人承担。
如果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逃逸或拒不承担责任,受害人或其亲属可向保险公司申请垫付相关费用,保险公司需依法履行垫付义务,再依法行使追偿权。
需要明确的是,交强险的垫付机制是为了保障受害人能及时获得救治和赔偿,不会为醉酒驾驶等违法行为买单,最终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仍需由醉酒驾驶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