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年假核心规定
1.享受资格: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包括在同一或不同单位的工作期间。
2.休假天数:根据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工资待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或绩效制的,按前12个月月平均工资计算日工资。
未休年假补偿与计算
1.补偿标准:若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假,经职工同意可不休,但需按日工资收入的300% 支付报酬(含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
2.折算方法:
新进职工当年度休假天数按(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全年应休天数折算,不足1天不计入。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未休天数按(当年度已过日历天数÷365天)×全年应休天数-已安排天数折算。
3.特殊情况:只有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情况下,单位才可以只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其他情况均需支付300%报酬。
未休年假工资报酬的计算
1.确定日工资基数:计算未休年假工资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月工资的定义: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但需要剔除加班工资。
特殊情况:如果职工在本单位工作不满12个月,则按实际工作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2.计算应得报酬: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安排天数少于应休天数的,需对未休天数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工资报酬。
报酬构成:这300%中已经包含了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因此,用人单位在实际支付时,是在正常支付工资之外,额外再支付200%的工资作为补偿。
职工主动放弃的情况:如果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离职时未休年假的折算
当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如果职工当年度未休满年假,用人单位应折算其应休未休天数并支付报酬。
1.折算公式:应休未休年假天数 =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 ÷ 365天) × 职工本人全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2.计算步骤:
首先,计算职工在本单位当年度的工作天数比例(已过日历天数÷365)。
然后,用该比例乘以职工全年应享受的年假天数,得出当年截止离职日应享有的总年假天数。
最后,减去当年已经休过的年假天数,得到尚未休完且应获得补偿的天数。
注意: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3.支付标准:对上述折算出的未休年假天数,同样按照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