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亲生父母虐待儿童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亲生父母虐待儿童,首先要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被虐待的儿童可以由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相关机构申请撤销父母的监护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2、虐待儿童刑事犯罪构成
虐待儿童达到一定程度,完全构成刑事犯罪。根据刑法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因为虐待导致儿童重伤或死亡,刑罚会大幅加重,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属于法律认定的虐待行为
法律上认定的虐待行为范围很广,不仅仅是殴打。经常性的谩骂、恐吓、冻饿、强迫过度劳动、限制人身自由、不给治病等,都可能被认定为虐待。持续性和经常性是判断的关键,偶尔一次打骂虽然不当,但不一定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虐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4、发现儿童被虐待的处理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儿童遭受虐待,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民政部门或妇联等机构报告。根据法律规定,相关机构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处理。学校、医院、居委会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儿童遭受或疑似遭受虐待的,有强制报告义务,不报告要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5、被撤销监护权后父母的抚养费支付
父母被法院撤销监护资格后,仍然需要承担抚养费用。撤销监护权只是剥夺了父母对孩子的管理和保护权利,但抚养义务是基于亲子关系产生的,不会因为监护权被撤销而消灭。也就是说,即便不再是监护人,钱还是要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七条: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6、学校和医院的责任
学校和医院在儿童保护中承担重要角色。法律明确规定了强制报告制度,也就是发现儿童被虐待必须上报,不上报就要担责。这意味着老师和医生不是旁观者,他们在法律上有主动干预的义务。沉默本身就可能构成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