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未成年人有特殊保护,这是基本原则。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容易被人利用和诱导。教唆者明知道对方是未成年人还故意去教唆,主观恶性比直接实施犯罪更大。你自己不动手,让一个孩子替你去干,这种行为比自己动手还恶劣,法律必须严惩。
从重处罚是法定的,不是可选的。刑法明确规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用的是应当两个字,意思是法官没有选择权,必须从重。不管案件具体情节怎么样,这个从重情节是跑不掉的。
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更大。未成年人本来不会犯罪,是被教唆才走上违法道路的。教唆者相当于把一个本来正常的孩子拉下水,这种破坏比直接侵害一个人严重得多。法律从重处罚就是要打击这种拉人下水的行为。
教唆者的人身危险性更高。一个成年人不去自己犯罪,专门找未成年人下手,说明这个人诡计多端,善于利用他人。这种人人身危险性大,再犯可能性高,从重处罚符合预防犯罪的目的。
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也是从重处罚。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球共识,各国法律对利用未成年人犯罪的行为都是严厉打击。我国法律的规定跟国际接轨,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按照教唆者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起主要作用的按主犯从重处罚,起次要作用的按从犯从重处罚。不管是主犯还是从犯,都要在正常量刑基础上再从重,这是叠加的。
被教唆的未成年人不满十四周岁的,教唆者单独承担刑事责任。因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管干什么都不负刑事责任,但教唆者不受这个限制。相当于孩子不用坐牢,所有的刑罚都由教唆者一个人扛,而且还得从重。
被教唆的未成年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只对八类严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教唆未成年人去干这八类以外的事,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教唆者按间接正犯处理,独立承担全部刑事责任,并且从重处罚。
教唆未成年人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教唆者和被教唆者都构成犯罪。但教唆者仍然要从重处罚,因为法律特别保护这个年龄段的人。两个人都判的情况下,教唆者的刑期一定比被教唆者长。
教唆未遂也要从重处罚。教唆者已经实施了教唆行为,但被教唆者没有去干的,教唆者仍然构成犯罪,只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因为教唆的是未成年人,从重情节不会因为未遂就取消,最终量刑还是比教唆成年人要重。
很多人以为自己动手干比教唆别人干判得重,其实不一定。教唆未成年人犯罪,量刑起点就比正常情况高。自己去偷一万块可能判一年,教唆一个十五岁的孩子去偷一万块,可能判一年半甚至两年。从重处罚不是说说而已,实实在在加刑期。
自己犯罪有自首立功的机会,教唆犯罪同样有。但教唆未成年人的从重情节是独立的,跟自首立功不冲突。也就是说你可以因为自首减一点刑,但从重的部分一分都不会少。两个情节叠在一起,最终刑期还是比正常情况高。
教唆多个未成年人犯罪的,从重幅度更大。一次教唆两个以上未成年人去干违法的事,社会危害性成倍增加,量刑会更重。这种情况在实践中判得非常严,基本上都是顶格判。
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按结果加重犯处理。比如教唆未成年人去打人,结果把人打成重伤,教唆者按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节处罚,起刑就是十年以上。教唆者虽然没动手,但后果比自己动手还严重。
自己直接犯罪还有可能判缓刑,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判缓刑的概率很低。因为从重处罚加上利用未成年人的恶劣情节,法官在考虑是否适用缓刑时会非常谨慎。大部分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子,实刑是跑不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