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入罪标准改为综合性认定,不再唯数额论
2025年8月26日起施行的新司法解释废除了过去三千到一万元的固定入罪数额门槛。现在认定是否构成犯罪,要综合看上游犯罪的性质和危害、掩饰隐瞒行为的情节和后果、妨害司法秩序的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数额不再是唯一标准,即使数额不大,但上游犯罪性质恶劣或者行为危害突出的,照样可以定罪。反过来,数额虽然不小但情节轻微的,也可能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2. 普通上游犯罪,情节严重的数额标准提高到50万
新司法解释对情节严重的规定做了重大修改。对于盗窃、诈骗、抢夺等普通侵财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要达到五十万元以上,同时还要具备多次实施、涉及特定款物、拒不配合追缴等情节之一,才能认定为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旧司法解释规定的10万标准已经被废止。
3. 特殊上游犯罪,情节严重的数额标准是500万
对于非法采矿罪、职务侵占罪等本身定罪量刑数额标准就比较高的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数额要达到五百万元以上,并且具备多次实施等特定情节,才能认定为情节严重。这是考虑到上游犯罪本身入罪门槛高,如果下游还沿用普通标准,会造成上下游刑罚严重倒挂。
4. 主观明知必须综合认定,不能简单推定
新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明知包括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断时要综合行为人接触到的信息、经手犯罪所得的情况、钱款的种类和数额是否存在异常、行为人的职业经历、与上游犯罪人员的关系等因素。不能因为一个人提供了银行卡或者帮忙转了账,就直接推定他明知是犯罪所得。这个规定对当事人来说非常重要,很多人的行为确实达不到掩隐罪的主观明知程度,应当争取认定为帮信罪甚至无罪。
5. 认罪认罚并配合追赃的,可以从宽处理
新司法解释增加了从宽处罚的规定。行为人认罪认罚并且积极配合追缴犯罪所得的,如果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为近亲属掩饰隐瞒且系初犯偶犯、或者配合追查上游犯罪起较大作用等情形,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这说明法律在严惩犯罪的同时,也给真心悔过的人留了出路。
1. 主观明知的内容和程度不同
帮信罪要求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这个明知是概括性的,不需要知道具体是什么犯罪,也不需要知道资金的具体性质。掩隐罪要求行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这个明知要具体到知道钱款来自犯罪,知道自己在帮人洗钱。
一个是知道可能用于犯罪,一个是明确知道就是赃款,这是两罪最本质的区别。司法实践中如果证据只能证明行为人知道对方在搞网络犯罪,但无法证明他知道钱款具体是犯罪所得,就只能定帮信罪。
2. 行为发生的时间节点不同
帮信罪的行为发生在被帮助对象实施犯罪的过程中,提供的是完成犯罪所必需的帮助,属于上游犯罪构成要件内的行为。掩隐罪的行为发生在犯罪已经既遂之后,犯罪所得已经形成,行为人的作用是掩饰、隐瞒赃款赃物,让司法机关难以追查。
上游犯罪还没完成时提供的帮助是帮信罪,上游犯罪已经完成、赃款已经到手之后再帮忙转移处置的,是掩隐罪。这个时间节点的判断在司法实践中非常关键。
3. 客观行为的深度和方式不同
帮信罪的行为一般是工具性参与,比如提供银行卡、提供技术支持、提供支付结算渠道等基础帮助行为。掩隐罪的行为是实质性处置,比如将赃款取现、拆分、转账到不同账户、购买虚拟货币跨境转移等深度掩饰行为。一个帮人开了个账户不管了,一个是亲自操作转账取现,行为深度明显不同。
4. 法定刑幅度不同,掩隐罪处罚更重
帮信罪只有一个量刑档次,法定最高刑是三年有期徒刑。掩隐罪有两个量刑档次:基本档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掩隐罪的处罚明显重于帮信罪。
5. 同时触犯两罪时按处罚较重的定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三款的规定,一个行为同时触犯帮信罪和掩隐罪,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由于掩隐罪的法定刑更重,实践中大量案件最终被认定为掩隐罪。行为人只是提供了银行卡,对资金性质没有明确认知,也没有参与后续转账取现,更符合帮信罪的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