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因失业、重病、收入锐减等客观原因确实无力按原标准支付抚养费的,可依法向法院申请降低。但必须通过正式诉讼程序,不得自行减少或停付。法院将综合子女实际需要、当地生活水平及父母当前经济状况重新裁定。即使批准降低,也仅对未来生效,不得溯及既往。
无力支付抚养费最坏结果是会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甚至司法拘留,但不会因此免除支付义务。女方再婚且无工作,仍需以其个人财产包括再婚所得承担抚养责任,不能以失业为由拒付。
父母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是双方最关心的问题。法院判定抚养权的核心原则是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会根据孩子年龄、父母条件及孩子意愿综合判断。抚养费则依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确定。协商不成时,由法院依法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