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原则上不可以交易,此类交易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拆迁安置房只有具备房产证且无限制条件,才能办理过户手续。没有房本无法直接变更户主,仅能通过协商变更拆迁协议、办理公证或凭法院判决等方式临时处理,需待房产证办理完成后,再正式办理户主变更登记。
拆迁安置房需要缴纳物业费,不存在无需缴费的法定情形。物业费主要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特殊阶段由相关责任方垫付。物业费无全国统一标准,分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类,结合小区管理方式、服务等级确定,收费需公开透明,业主可依法监督。
拆迁安置房交付后,业主必须缴纳物业费,这是法定义务,不存在免交特权。收费标准通常执行政府指导价,整体低于同区域商品房,且多地设有三年左右的补贴过渡期。费用承担遵循谁受益谁承担原则,交房前由建设单位负责,交房后由业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