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成立需要满足两个硬性条件,一是已交付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二是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程序上由业主向街道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由政府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制定议事规则并选举产生业委会,最后到区县住建部门备案。整个流程大概需要三到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