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根据规定,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将被记12分,并可能面临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疲劳驾驶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诱因之一,其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注意力分散
疲劳状态下,驾驶人难以持续集中注意力,容易忽略交通信号、行人或障碍物。
2.判断失误
疲劳会削弱驾驶人对车速、车距的判断能力,增加追尾、侧翻等事故风险。
3.操作迟缓
疲劳导致肢体反应迟钝,踩刹车、打方向盘等动作可能滞后0.5秒以上,这在高速驾驶中足以致命。
4.视觉模糊
疲劳时,驾驶人可能出现重影、视线模糊,甚至短暂“闭眼”(微睡眠),导致完全失去对路况的掌控。
5.肌肉僵硬
长时间保持驾驶姿势会导致肩颈、腰部肌肉疲劳,影响对方向盘和踏板的精准控制。
6.认知能力下降
疲劳会降低大脑对复杂路况的处理能力,导致驾驶人无法及时应对突发状况(如行人横穿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