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雇凶杀人属于故意杀人罪。
从犯罪构成要件来看,雇凶者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其通过金钱、财物等方式雇佣他人去实施杀人行为,积极追求被害人死亡这一危害结果的发生。
客观上,虽然雇凶者没有亲自实施杀人的具体动作,但正是其雇凶的行为,引发并促成了后续杀人行为的发生,在整个犯罪链条中起到了关键的组织、策划作用。
对于故意杀人罪,刑罚极为严厉,一般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若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判定情节是否较轻时,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手段、造成的后果等多种因素。
雇凶杀人在法律定性上属于故意杀人罪,雇凶者虽未亲自实施杀人行为,但通过金钱、财物等手段雇佣他人剥夺被害人生命,主观上存在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观上促成了杀人行为的发生,通常被认定为主犯。
在司法实践中,若雇凶者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杀人手段特别残忍,造成的后果极为严重,导致多人死亡或对社会秩序造成极大冲击,此类情况下,雇凶者极有可能被判处死刑。
如雇凶者在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或者有立功表现,协助警方破获其他重大案件;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量,可能不会判处死刑,而是判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