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退休人员
1.丧葬补助金
标准为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2.抚恤金
以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缴费年限和养老金领取年限确定计发月数。
计发规则:
缴费年限≥15年:基础发放月数为9个月,每多缴1年增加1个月,最高不超过24个月。
养老金每领取1年,减发1个月抚恤金。
二、事业编制人员
1.丧葬费
无全国统一标准,受职务、工龄和当地政策影响。
多数地区标准为1,000-3,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可能更高(如上海约6,000元)。
2.抚恤金
病故:本人生前基本工资(或退休费)×20个月。
因公牺牲:本人生前基本工资(或退休费)×40个月。
烈士或因公牺牲:可额外领取两笔费用:
上年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0倍;
本人生前基本工资(或退休费)×40个月。
三、农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1.丧葬费
无全国统一标准,由地方政策决定。
多数地区标准为1,000-3,000元,未建立丧葬费制度的地区为0元。
2.抚恤金
农民无抚恤金,仅部分地区发放丧葬费。
一、企业退休人员
1.领取地点:家属一般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
2.所需材料:
死者的死亡证明、身份证、社保卡。
领取人的身份证、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3.领取流程:
家属携带上述材料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材料无误后,会按照规定发放丧葬费和抚恤金。
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1.领取地点:家属通常向原单位提交申请。
2.所需材料:
死者的死亡证明、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领取人的身份证、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3.领取流程:
家属携带上述材料到原单位提交申请。
原单位对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社部门审批。
审批通过后,由原单位负责发放丧葬费和抚恤金。
三、因工死亡职工
1.领取地点:近亲属要向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2.所需材料:
工伤认定决定书、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3.领取流程:
近亲属携带上述材料到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经过审核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