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第十三条及《公务员录用规定》第十八条,报考公务员需满足以下基础条件:
1、国籍与政治立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及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与能力: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心理素质。
3、学历要求:
最低学历门槛为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这一标准由《公务员录用规定》第十七条直接规定,确保报考者具备基本的知识储备与学习能力。
部分职位可能对学历类型(如全日制、非全日制)或专业领域提出细化要求,需以具体招考公告为准。
4、职位适配性:需符合拟任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包括专业资质、基层工作经历等。
年龄限制是公务员招录中争议较大的领域。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第十八条,报考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然而,这一标准近年持续优化:
1、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
2026年度国考公告明确,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以下(1981年10月以后出生)。
此前,2025年度国考对2025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以后出生)。
这一调整旨在吸引高层次人才,适应延迟退休政策导向。
2、普通职位年龄上限调整:
2026年度国考将普通职位年龄上限从35周岁放宽至38周岁(1986年10月至2007年10月期间出生)。
此举与多地公务员招录政策形成呼应,如2025年江苏省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中,遴选年龄要求为38周岁以下(1986年8月以后出生)。
3、基层倾斜政策的年龄限制:
对于通过降低门槛(如学历、专业条件)进入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的人员,需签订最低服务期协议(通常为5年),期间不得交流至上级机关或非艰苦地区。此类职位的年龄限制可能进一步放宽,但需以具体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