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为“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而正常信用记录无强制删除期限。
这一规定直接决定了注销信用卡对征信的影响程度:
1、正常注销:
持卡人结清全部欠款(含本金、利息、年费、违约金等)、无逾期记录,且未触发银行风控规则(如频繁申卡、异常交易),注销行为本身不会产生负面征信记录。
但注销后征信报告仍会显示该卡“已注销”状态,并保留账户基本信息(如发卡行、授信额度、开户时间)及历史还款记录。
此类记录属于中性信息,仅反映账户管理行为,不影响后续信贷审批。
2、非正常注销:
持卡人在存在逾期记录(如未按时还款、最低还款额未足额支付)或违规用卡行为(如套现、恶意透支)后注销信用卡,相关不良记录将按《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保留5年。
即使注销账户,逾期记录仍会标注“已结清”或“已注销”,并持续影响个人信用评分。
根据《征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征信机构采集的个人信用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借贷信息、其他相关信息”,信用卡账户的开立、使用、注销全过程均属于信息采集范围。
因此,注销信用卡后,征信报告仍可查询以下记录:
1、账户基本信息:包括发卡行名称、卡种、开户时间、初始授信额度、账户状态(如“已注销”)等。此类信息永久留存,用于金融机构评估持卡人历史信用行为。
2、还款记录:若持卡人注销前无逾期,征信报告将显示“按时还款”记录;若存在逾期,则记录逾期次数、金额、时长及结清状态。
3、查询记录:注销申请过程中,银行可能因“贷后管理”或“账户管理”查询持卡人征信,此类查询记录保留2年,但不影响信用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