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属于非暴力型妨害司法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符合法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首要条件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虽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该罪名基础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初犯、偶犯通常被认为社会危险性较低。
嫌疑人需具备有效监管条件,如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家庭支持,并愿意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这些因素有助于确保其随传随到,不妨碍诉讼进行。
认罪悔罪态度是关键考量。如能如实供述、配合调查、主动退赃退赔,甚至协助追查上游犯罪,办案机关更倾向于批准取保。新司法解释明确,积极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作为无社会危险性的依据。
但若存在以下情形,一般不予取保:涉案金额巨大(如超过50万元)、系职业洗钱团伙成员、使用虚拟货币或跨境转移赃款、曾因同类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拒不认罪或有串供风险。
取保申请可由本人、近亲属或辩护律师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提出。在审查批捕阶段,检察机关会依职权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符合条件的可建议变更强制措施。
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刑事拘留后,拘留期限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严格限制,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公安机关侦查羁押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一般案件拘留不得超过3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至30日。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如涉及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资金转移或多层级洗钱链条,常被认定为“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故实践中多按30日执行。
第二阶段为检察院审查批捕期。公安机关应在拘留期限届满前,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检察院应当自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因此,从刑事拘留之日起算,最长羁押时间为30日加7日,共37日。如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必须立即释放,或依法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措施。
如果案件证据不足或情节显著轻微,公安机关也可在30日内撤销案件或终止侦查。此时嫌疑人将被无条件释放,不留下犯罪记录。
37日是法律允许的最长拘留期限,不代表所有案件都会羁押至此。部分情节轻微、事实清楚的案件,可能在7日内即作出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