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用E-mail提出离职申请可以吗?

大律师网 2016-08-12    0人已阅读
导读:问: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采用E-mail的方式可以吗? 我的爱人提出离职申请,但是公司领导却拒不签字。在网上了解到,辞职信应该提出书面申请,请问,用E-mail是否为合法的辞职信?如果用书面的方式,直接提交给人力资源
问: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采用E-mail的方式可以吗? 我的爱人提出离职申请,但是公司领导却拒不签字。在网上了解到,辞职信应该提出书面申请,请问,用E-mail是否为合法的辞职信?如果用书面的方式,直接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可以吗?如何保留辞职的证据呢? 答:《劳动法   问: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采用E-mail的方式可以吗?   我的爱人提出离职申请,但是公司领导却拒不签字。在网上了解到,辞职信应该提出书面申请,请问,用E-mail是否为合法的辞职信?如果用书面的方式,直接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可以吗?如何保留辞职的证据呢?   答:《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对于“书面形式”的理解,法律虽然没有明确界定,但是就我个人认为,辞职申请的内容应当表现在纸张上,用E-mail的方式不属于“书面形式”。如果用书面的方式,直接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这是合法有效的。   关于如何保留辞职证据的问题,您可以将原件交给公司,自己留下复印件。在交辞职信的时候,最好要有第三方在场。特别是,为了防止单位否认收到辞职信的问题发生,职工不妨请律师到现场做见证。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