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约定不明的义务

大律师网 2016-11-10    0人已阅读
导读:【履行法定或约定义务】约定不明的义务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

【履行法定或约定义务】约定不明的义务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这条规定的要旨是:合同约定不明时的履行。在约定不明的事项上,当事人明示或默示接受对方的履行时,双方履行即产生效力。

在审判实践中,当事人明示或默示接受对方的履行可能出现两种情况:一是一方明示接受对方的履行。虽然在合同中如何履行约定不明,但若一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履行时或履行后,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接受履行,则视为双方约定不明事项的补充或变更,该履行发生效力。二是一方默示接受对方的履行,虽然在合同中对如何履行约定不明,但若一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履行时或履行后,对方当事人虽未明确表示接受对方履行,但在合理的期限内未对对方的履行提出反对意见,此时应视为一方默示接受对方履行。在约定不明的事项上,对方发生争议。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事项发上争议,合同法规定此时分两步处理:第一步,当事人应进行协商协商时必经阶段,不允许未经协商而按单方面主张履行。按单方面主张履行有关事项,未经对方同意或追认的,不发生履行效力。当事人进行协商应针对合同中没有约定不明确的事项,协商由两种结果:一是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了一致,就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事项形成了补充协议。此时关于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事项的争议归于结束,当事人就应当按照达成的补充协议履行。二是双方经过协商没有达成一致,即就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事项没有形成补充协议,这样就需要进入下一步的程序。

第二步,当协商不能确定时,按合同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处理。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经过协商仍未达成一致,此时可以:一是按合同有关条款。“合同有关条款指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项有关的条款。”根据这些相关的条款推断出当事人的没有表达出来或没有表达清楚的真实意思。按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处理的前提是合同中存在有与约定事项或约定不明确事项相关的条款。如果合同中不存在这些条款,或者按这些条款仍不能处理,或者单独根据这些条款还不能确定,那么就应当按照交易习惯处理。二是按交易习惯。“交易习惯”指大家普遍接受的交易惯例。即大量的、同类性质交易中对该事项是如何约定的。同时,又是指当事人之间的长期交易惯例。这种情形往往是指交易仅发生当事人之间,没有其他同类性质的交易惯例可供参考。值得注意的是,交易习惯不是单方主张的交易习惯,而是双方承认的交易习惯。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