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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债转贷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大律师网 2017-01-29    0人已阅读
导读:发布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皖国税发[1999]152号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债转贷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220号)转发给你们, 请依照执行。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皖国税发[1999]152号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债转贷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220号)转发给你们, 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债转贷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2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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