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终止劳动合同的待遇

大律师网 2017-01-31    0人已阅读
导读:1、终止劳动合同的待遇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1995年8月4日 劳部发[1995]309号)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
1、终止劳动合同的待遇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1995年8月4日 劳部发[1995]309号)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国家另有规定的,可 1、终止劳动合同的待遇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1995年8月4日 劳部发[1995]309号)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 2、职工劳动合同期满因病被鉴定为5-10级的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1996年10月31日 劳部发[1996]354号)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劳部发[1996]354号文件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1997年2月5日 劳办发[1997118号]第22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是指合同期满的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被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10级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鉴定为1-4级的,应当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