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
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包括信用证的种类、性质、最大金额及其有效期和到期地点等括开证行对受益人及持有人的责任文句,条件是单证严格一致。
(二) 对货物的要求
对货物的要求包括货物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包装、金额、价格等。
(三) 对单据的要求
对单据的要求包括要不要汇票,列明汇票付款期限、付款人姓名、服单种类及份数,货物单据(以商业发票为中心,包括装箱单、重量单、产地证、商检证明书等),运输单据名称及内容要求、不同运输方式使用不同运输单据和不同签发人。保险单据或投保通知,按不同价格条件而定。其他有关单证,如寄样证明、装船通知电报副本等详细描述商品名称、品质规格、包装、单价。(什么是跟单信用证?http://www.sbis.com.cn/item-3860.html)
(四) 对运输条件的规定
对运输条件的规定包括运输方式、起运地和目的地、装运期限、是否允许分批、如何分批、是否允许转运。若信用证对后两项空白,就意味允许分批、允许转运。
(五)对通知行和议付行的指示
对通知行和议付行的指示包括要求通知行及时通知收益人,要不要保兑,对议付行明确索偿办法及寄单对象和方法。
(六)特殊要求
根据进口国政治经济贸易情况的变化或每一笔具体业务的需要,可以作出不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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