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保险的一种。以投保人因其制造或销售的产品的质量缺陷,而致消费者或第三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保险人对投保人制造、销售的产品,因质量缺陷而造成消费者或第三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投保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应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负责赔偿。
投保人应以其生产或销售的全部产品向保险人投保,以全年的生产或销售总额按规定的保险费率计算保险费。保险人对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产品责任事故,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赔偿限额分一次事故限额和1年内累计限额2种,由保险合同双方在保险单中列明。保险单中应规定产品的销售地区范围,保险人仅对在该地区范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负责。
早期的产品责任险,主要承保直接与人体健康有关的产品,如食品、饮料、药品等,以后承保范围逐渐扩大,各种工业制成品如汽车、飞机、机器设备以及日用品等产品,均可投保产品责任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