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购买二手房贷款是指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各种类型二手房的人民币贷款。贷款对象为年满十八周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限厦门户口。贷款利率执行5年以下(含5年)月利率3.975‰,5年以上月利率4.20‰。
一、贷款条件:1、年满十八周岁以上、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正当职业及稳定的收入,信誉良好,具备足够的贷款偿还能力;3、所购房产手续齐全、产权清晰、交易手续合法,买卖双方已达成书面协议;4、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个人购买二手房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经银行认可的房屋价格的7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5年,具体按以下情况掌握:
1. 房产建成年份在5年以内的(含5年)贷款成数最高7成,贷款年限最长15年;
2. 房产建成年份在5-10年的(含10年)贷款成数最高6成,贷款年限最长10年;
3. 房产建成年份在10-15年的(含15年)贷款成数最高5成,贷款年限最长10年;
4. 房产建成年份在15-20年的(含20年)贷款成数最高5成,贷款年限最长5年;
三、贷款程序如下:
1、买卖双方签署交易合同;
2、提出申请, 提交有关资料,包括:(1)借款申请书;(2)双方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口本、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交易房产的权利证书及财产共有人同意抵押声明;(4)买受人职业及收入证明。
3、银行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委托评估机构对交易房产进行价值评估;
4、银行确认交易房产的价值;
5、签署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押合同,审批贷款;
6、办理抵押登记、领取他项权证、房屋保险(指定交通银行厦门分为第一保险受益人);
7、发放贷款;
8、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9、贷款本息结清,注销抵押登记、变更保险第一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