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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案21起残害9女性 变态杀人狂呼市受审

大律师网 2018-02-15    0人已阅读
导读:近10年作案21起残害9名女性,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和盗窃罪的变态杀人狂赵志红28日起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不公开审理。庭审预计2天至3天。 生于1972年的赵志红,是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
近10年作案21起残害9名女性,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和盗窃罪的变态杀人狂赵志红28日起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不公开审理。庭审预计2天至3天。 生于1972年的赵志红,是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人。自1996年5月起的近十年时间里, </script> 近10年作案21起残害9名女性,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和盗窃罪的变态杀人狂赵志红28日起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不公开审理。庭审预计2天至3天。  生于1972年的赵志红,是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人。自1996年5月起的近十年时间里,赵志红在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连续实施抢劫、强奸、杀人和盗窃,作案共计21起,奸杀9名女子,强奸7名女子,盗窃现金近3000元以及其他财物。  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内蒙古公安厅曾悬赏20万元缉拿犯罪嫌疑人,公安部专门派出5名刑侦专家帮助破案。最终,借助受害人描述的犯罪嫌疑人的画像,赵志红终于浮出水面。  2005年10月23日,赵志红在呼和浩特市一家幼儿园被抓获。10月24日,他被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分局刑事拘留,11月23日被批捕。2006年4月23日,案件被移送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11月8日,赵志红被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提起公诉。  另据了解,2003年10月,赵志红曾因盗窃罪被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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