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为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咨询:产品有质量问题厂家不给售后我怎样应诉
我是农机行业个体户。2011年初某厂家推销农机具。我购了2万元产品。付款1万,欠款1万。在销售过程中,产品有质量问题。厂家不给售后服务。工商部门检查,无产品质量许可,禁止销售。我要求厂家退款。厂家起诉我,要求付全部货款。我怎样应诉。
律师回答:
反诉厂家返款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第三十七条
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第三十八条
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得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