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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婚入职是否构成欺诈

大律师网 2018-06-03    0人已阅读
导读:现在很多人为了得到工作就会隐瞒自己真实的婚姻情况,那隐婚入职是否构成欺诈接下来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职工隐婚入职不构成合同欺诈隐婚在当今社会越来越常见,特别是职场中的女

现在很多人为了得到工作就会隐瞒自己真实的婚姻情况,那隐婚入职是否构成欺诈接下来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职工隐婚入职不构成合同欺诈

隐婚在当今社会越来越常见,特别是职场中的女性,网友“月光妖娆”就是其中一个。但是,最近网友“月光妖娆”的隐婚被公司发现后,公司与其解除了。

网友“月光妖娆”称,今年5月,她应聘到一家外资日化公司担任会计工作。在填写入职登记表时,已经领取的她填了“未婚”。7月份,由于意外怀孕且有先兆流产的迹象,为住院“保胎”,她向公司说明真相。不久,公司以“入职时存在欺诈”为由,书面通知她解除劳动合同。网友“月光妖娆”想知道,女职工“隐婚”入职是否构成欺诈呢

根据《》规定,劳动者告知义务的范围仅局限在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除此之外,劳动者不负有告知义务。婚姻状况与工作岗位并无直接相关性,因此,单位知情权行使范围并不涉及到劳动者的婚姻状况。据此,婚姻状况不属于订立劳动合同时能够引起欺诈意思的事由范围,它既不是单位做出录用决定的法定依据,也不属于单位知情权的范围,并非职工必须告知用人单位的事项。由此可见,隐婚不能构成订立劳动合同时的欺诈,隐瞒婚姻状况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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