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抵押权变更】莆田抵押权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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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抵押权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变更登记)
项目类别服务事项
办理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福建省城市房屋产权登记条例》
办理条件材料齐全
申报材料1、登记申请书(含登记事项询问记录)2、申请人身份证明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和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证明书4、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变更在建工程抵押权的书面协议。因抵押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变更,或者在建工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发生变更的,应提交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无需提交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变更抵押权的书面协议5、因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或被担保债权的数额发生变更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的,应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
办事流程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
数量限制无限制
办理期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受理单位市建设局
受理地址窗口
受理时间正常上班时间
联系方式2228933
联系人窗口受理人员
监督投诉2694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