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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政府采购工作程序

大律师网 2018-12-21    0人已阅读
导读:【招标投标流程】新县政府采购工作程序 一、办理采购登记 政府采购中心根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政府采购申请表》等办理采购登记,确定采购项目负责人并组织实施。 二、标前调研 1、采购人调研 ⑴采购人基本情

【招标投标流程】新县政府采购工作程序

一、办理采购登记

政府采购中心根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政府采购申请表》等办理采购登记,确定采购项目负责人并组织实施。

二、标前调研

1、采购人调研

⑴采购人基本情况。

⑵采购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主要技术指标等。

⑶详细的技术要求:列出关键指标和一般指标、有无特殊要求、验收标准等。

⑷对供应商资质、资格、业绩要求等。

⑸商务条件:合同期限、运输包装、付款计划、考察培训、备品备件等。

以上资料均由采购人书面提出。

2、咨询专家。通过专家了解欲购货物性能、指标,剔除采购人提出的排他性指标。组织专家与采购人交流,将采购人要求纳入正常招标轨道,为编制招标文件做好准备。

3、市场调查。采用电话咨询、网上查阅、现场考察等方式,了解本次采购货物的市场情况,其中包括现行市场价格、最新规格型号、供应商实力信誉等,分析能否形成有效竞争局面。

大型采购项目在市场调查后应写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包括项目情况、调查的内容、方法、经过及结论,根据调查结果确定采购方式及应注意的问题。

三、采购方式的确定

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采购金额的大小和采购时限要求来确定。一般来讲,在规定限额以上的,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的可以采取其他的招标方式。总之,要根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招标方式组织实施。。 四、项目确认

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在听取专家意见后,对采购人确认书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与采购人协商后,由采购人最终签章确认。采购项目的确认由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确认书内容包括采购货物的数量、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基本配置、备品备件、特殊要求、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售后服务及付款方式等技术及商务条件。 五、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知、投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合同样本、投标文件格式等。有特殊要求的应在招标文件中加以注明。招标文件用词要简洁、准确,表述要明白、完整,避免歧义和误解。招标文件整体要美观、大方、无差错。招标文件编制后项目负责人要审核签字把关,报中心主任审定后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六、刊发招标公告、发售标书、接受咨询

1、刊发招标公告。采购中心拟定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发布。

2、发售标书。发售标书时,如需资格预审则应仔细审核购买标书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达不到规定条件的,不允许购买标书,同时做好解释工作。发售标书时要做好登记工作,由购买标书人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标书发售情况开标之前要严格保密。

3、做好咨询工作。供应商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疑问,要认真做好咨询记录,并做好解答工作,解答口径必须统一,重要的问题须以书面形式澄清,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作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

七、项目现场勘察

1、如需现场勘察的项目,由采购中心组织采购单位、潜在投标人及相关人员,统一安排进行现场勘察。

2、对现场勘察过程中供应商提出的问题,采购中心应与采购人配合,做好解答工作,对招标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问题须以书面形式澄清。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八、接收投标文件

投标人填写《投标登记表》,接标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投标文件数量、投标保证金交付情况并做好记录,投标文件要妥善保管。

九、开标前的准备

1、开标前做好会场布置,人员分工安排,公证、监督单位邀请等。

2、组成专家评委会。专家评委由政府采购中心与采购人一起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管理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参与抽取专家的人员要把好评委关,要对每一位评委进行了解,避免一个部门专家比例过大或多次参与过同类评标活动的专家重复参加。要严格遵守回避制度。抽取专家的时间最好是开标前1个小时,这样有利于保密工作。业主单位可以参加评委会,但专家必须超过2/3。开标会议前评标专家应填写《专家承诺书》。

3、邀请监督人员。一般项目邀请财政局政府采购办、采购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大型项目需邀请公正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以及审计机关等参加,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使政府采购工作更阳光更透明。

4、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及招标文件要求,制定出科学、方便、切实可行的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准备相应的工作表格等。

十、开标

采购中心参加开标人员不得少于2人,其中1人主持,1人记录。

开标大会的主要议程:

主持人宣布投标截止时间已到,开标会开始;

宣布发出邀请、响应邀请、购买标书及投标情况;

宣布工作人员名单;

宣布评标注意事项、评标原则、评标程序;

专家代表公开宣读承诺书;

公证人员现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宣布密封状况验证结论;

唱标,需用普通话,吐字清晰;

宣布评标工作的日程安排、述标及质疑的时间和地点、联络人员及联络方法。

十一、评标

1、专家评委对所有投标人资质、资格、投标文件的完整性等进行初步审核,并填写初步审核表;

2、工作人员对所有投标人的报价进行汇总,并做初步排序;

3、述标,由投标人进行述标,评委在审查投标文件的基础上,就有关技术问题对投标人进行质疑,投标人进行答疑,重要问题要做出书面答复,并经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4、评委在对投标人通过政策性审查后,综合考虑投标人的整体投标方案、技术响应情况、投标报价、优惠条件、售后服务等。对每一落标人发表落标原因说明。

评标原则是:在价格、服务等条件同等情况下,性能参数较优者优先中标;在价格、质量同等条件下,能提供最佳服务者优先中标;在价格、质量、服务等条件同等情况下,能提供财务优惠条件的投标单位优先中标。

5、评委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写出评审意见,评审意见应写明每一投标人的中/落标原因。

6、采购人或受委托的评委会根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7、评委会确定中标人后写出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内容要格式化、规范化。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评审组织、程序及原则;评标情况;推荐中标情况。评标报告应附初步审核表、价格比较表、综合评价表等。

8、记录。开标、评标都应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查。评标记录须详细、全面、真实,对每一个评委的观点、看法及不同意见要详细记录在案。

9、做好评标期间的投标文件、评标文件、质疑表、答复澄清、补充资料等评标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严禁随意丢弃、乱扔乱放,避免泄漏评标秘密。

十二、结果公示、受理投诉及质疑

评标结束后,在指定媒体上公示评标结果,接受有关各方的投诉及质疑。采购项目负责人应做好质疑的答复工作。

十三、签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政府采购中心及时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在规定时间督促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负责审查合同。工作人员退还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将合同送政府采购办备案。

十四、合同履行、验收

中标人应向采购中心提交合同价值10%的履约保证金;合同验收原则上由用户验收,但重要的采购合同可由采购中心组织有关各方的专家验收;并填写《政府采购验收报告》。作为资金支付的重要依据。

十五、招标资料归档

与招标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均应及时归档,主要有:采购计划、招标实施方案、市场调查报告、项目确认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记录、质疑信函、评审意见表、初步审核表、评标结果、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评委专家名单、投诉及质疑材料等。其他资料有:投标人审核表、投标登记表、投标人签到表等整理后一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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