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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39号——

大律师网 2018-12-23    0人已阅读
导读:发文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文  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39号 发布日期:2005-3-23 执行日期:2005-3-23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已组织通过了对陕西省紫阳富硒茶业有

发文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文  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39号

发布日期:2005-3-23

执行日期:2005-3-23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已组织通过了对陕西省紫阳富硒茶业有限公司提出的紫阳富硒茶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的审核,现予以注册登记。

  自即日起,陕西省紫阳富硒茶业有限公司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其产品上使用紫阳富硒茶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并依法接受监督。

  特此公告。

  二00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批准使用紫阳富硒茶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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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 位   │   地 址  │法人代表│注册商标│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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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西省   │   陕西省  │ 田元成│ 春独早│  4422936 ┃
  ┃紫阳富硒茶业有限公司│紫阳县繁府路西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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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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