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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遇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大律师网 2018-12-25    0人已阅读
导读:遇到,维权的方式可以以交通事故的伤害主张。如果交通事故符合工伤的情形,那么当事人也可以通过,以工伤赔偿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交通事故中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下面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

遇到,维权的方式可以以交通事故的伤害主张。如果交通事故符合工伤的情形,那么当事人也可以通过,以工伤赔偿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交通事故中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下面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交通事故工伤

《》在2010年12月20日被《国务院关于修改该 工伤保险条例 的决定》修改。该修改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修改前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6项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新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6项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的;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从修改内容可以看出,新的《工伤保险条例》扩大了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的范围,并且缩小了不可认定为工伤的范围。

相对于民事损害赔偿而言,工伤保险具有特殊的优点:工伤保险实行用人单位无过错责任,并且不考虑劳动者是否有过错,主要发生工伤,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就应给予全额赔偿。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例如职工因工出差遇到交通事故,工伤职工虽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对负有责任的第三人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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