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堆放物倒坍致人损害责任概念解析及法条

大律师网 2019-01-06    0人已阅读
导读:【人身损害】堆放物倒坍致人损害责任概念解析及法条 堆放物倒塌致害责任是指由于堆放物倒塌,致使他人人身和财产权利受到损害,堆放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没有过错,推定堆放人存在过错,由堆放人对受害人的人身损害和财产

【人身损害】堆放物倒坍致人损害责任概念解析及法条

堆放物倒塌致害责任是指由于堆放物倒塌,致使他人人身和财产权利受到损害,堆放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没有过错,推定堆放人存在过错,由堆放人对受害人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一、法律特征:

1.堆放物倒塌致害责任是一种物件致害责任;

2.堆放物倒塌致害责任是一种替代责任;

3.堆放物倒塌致害责任产生的原因是堆放物的倒塌;

4.堆放物倒塌致害责任的义务主体是推定有过错的堆放人。

二、归责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三、构成要件:

1.须有堆放物倒塌的致害行为:是指堆放物全部或者部分倾倒、坍塌;

2.须有受害人受有损害的事实:是指堆放物倒塌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

3.损害事实须与堆放物倒塌的致害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4.须堆放人有过错。

四、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的免责条件:

1.堆放人无过错;

2.第三人过错和受害人过错;

3.其他如不可抗力等一般免责条件。

【律师提示】

①堆放物倒塌致害责任人:

A.《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6条规定为“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B.《侵权责任法》第88条规定为“堆放人”。

②因堆放物品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

A.采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推定物品堆放人有过错;

B.如果物品堆放人证明其没有过错,应当根据公平原则酌情处理。

【法条链接】

《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八条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155.因堆放物品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如果当事人均无过错,应当根据公平原则酌情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下列情形,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堆放物品滚落、滑落或者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的;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