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致人损害赔偿问题
我和朋友途经一栋小洋房的时候,突然空中掉下一个空瓶,差点就打到我们,我想问律师,建筑物致人损害赔偿是如何的
律师解答:
建筑物致人损害赔偿:
建筑物致人损害是指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生活中常见的如墙壁倒塌、窗户玻璃吹落、花盆坠落、广告牌倒塌等情况造成他入的人身财产损害。这些损害依《民法通则》第126条的规定,受害人应当请求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相关法律知识:
损害赔偿是指对业已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赔偿是债权诉讼最主要的特征,也是普通法所给予的最主要的救济形式。一般情况下,赔偿能够对原告的损失进行弥补,但对于商标侵权案件,原告最关心的往往是如何首先让被告停止侵权,其次才是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