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10010元。
万文志律师,主任律师、。曾担任检察院人多年,多次受到上海东方电视台、解放日报等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在上海交通大学演讲授课并应中央电视台的邀请,参加《法律讲堂 》节目的录制。节目有:《劝架人之死》、《 还我失踪丈夫》、《 妻子派出的卧底》、《 女儿的绑架案》等从事法律工作近二十年,具有丰富的社会阅历和扎实的业务功底。
万文志律师(===全国免费法律咨询热线:133-7007-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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