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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辞职吗?

大律师网 2020-08-23    0人已阅读
导读:网友提问:请问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辞职吗律师回答:根据《》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网友提问:请问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辞职吗

律师回答:根据《》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26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因此,当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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