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河南太康县委原副书记贪污受贿报复证人获刑

大律师网 2020-12-11    0人已阅读
导读: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河南省太康县县委原副书记宋庆根近日因犯单位受贿罪、打击报复证人罪、受贿罪、贪污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2年至1997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河南省太康县县委原副书
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河南省太康县县委原副书记宋庆根近日因犯单位受贿罪、打击报复证人罪、受贿罪、贪污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2年至1997

  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河南省太康县县委原副书记宋庆根近日因犯单位受贿罪、打击报复证人罪、受贿罪、贪污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2年至1997年,宋庆根在担任河南省人造板厂厂长期间,将14.09万元公款非法占为己有。1997年,宋庆根以该厂名义向某企业索要轿车一辆。2005年7月,宋庆根的亲戚、西华县某公司董事长因涉嫌贪污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宋庆根唆使证人王某翻证,在遭到拒绝后多次指使他人对王某进行打击报复,王某一家被迫迁往外地居住。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