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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优先股股东在公司清算时享有哪些权益?

大律师网 2024-03-17    0人已阅读
导读:在公司清算过程中,优先股股东相较于普通股股东享有更为优先的权益保障。他们的权益主要包括优先分配剩余财产、优先获得固定股息以及特定情况下参与剩余资产分配等。

优先股股东在公司清算时享有哪些权益?

优先股股东在公司清算时的主要权益如下:

1. 优先分配权:当公司进行清算时,优先股股东有权优先于普通股股东从公司的剩余财产中获得分配。通常情况下,优先股股东将在公司清偿所有债务并满足债权人权益后,但于普通股股东之前,按照公司章程或优先股发行条款所约定的比例和顺序,获取对剩余资产的分配。

2. 固定收益权:许多优先股设有固定的股息率,在公司正常运营期间以及清算阶段,无论公司盈利与否,优先股股东都有权获得预先设定的固定股息。

3. 参与剩余资产分配权:部分优先股还具有参与剩余资产分配的权利,即在满足优先股股东的固定股息和其他优先分配后的剩余资产中,按一定比例参与剩余资产的分配,类似于普通股股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公司发行优先股的,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以下事项:……(五)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程序转让股份、赎回股份、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派发股息、参与利润分配、剩余财产分配以及优先股股东会议的召集程序和表决方式等特别权利。”其中,“剩余财产分配”一项明确了优先股股东在公司清算时享有的优先分配权益。

如何理解优先股的优先认购权及其法律保障?

优先股的优先认购权,是指在公司发行新的股份时,优先股股东有权按照其持有的优先股比例,优先于普通股股东购买新发行的股份。这一权利保障了优先股股东在公司增资扩股时,其持股比例不会被稀释,从而保护其在公司的权益和地位。

优先认购权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时间上的优先,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股股东有先行决定是否购买新增发股份的权利;二是数量上的优先,即按照他们现有持股比例,优先获得配售新股的权利。

在行使优先认购权的过程中,如果优先股股东放弃或者未能足额认购其可优先购买的股份,则这部分股份才能向其他股东或第三方投资者发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未直接规定优先股及优先认购权,但在第一百三十三条提到:“国务院可以对公司发行本法规定的股票以外的其他种类的股票另行作出规定。”这为我国设立优先股制度提供了法律空间。

2013年,《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出台,其中明确指出优先股股东通常具有优先分配利润、剩余财产以及在公司增发股份时的优先认购权等优先权利。

另外,在实际操作中,公司的公司章程也会对优先股股东的优先认购权进行详细约定,这些约定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具有法律效力。

优先股股东在公司清算时享有一系列法定的优先权益,这些权益由公司章程及优先股发行条款详细约定,并受《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作为优先股股东,在面临公司清算的情形下,应充分了解并积极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以确保自身投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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