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债权优先清偿:对于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如抵押权、质权等,应优先于普通债权进行清偿。
无担保债权按比例清偿:对于没有担保的债权,应按照债权比例进行清偿。
特定情况下的特殊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债务人破产时,还需要遵循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特殊规定来确定债务清偿顺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三十二条 本法施行后,破产人在本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清偿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以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特定财产优先于对该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受偿。
权利与义务不同:债权人享有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权利,而债务人则负有按照约定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主体范围不同:债权人可以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甚至可以是国家;而债务人则通常是公民或法人,但在某些情况下,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成为债务人。
法律地位不同: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处于权利人的地位,而债务人则处于义务人的地位。这种法律地位的不同决定了它们在债的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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