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及实践操作,全额提取公积金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非深户职工离职且社保转移手续完成,或户籍迁出深圳市并封存公积金账户的,可申请全额提取。需提供身份证、公积金卡及社保转移证明或户口迁移证明。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全额提取。需提交退休证或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凭死亡证明、继承权公证书等材料全额提取账户余额。
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可申请全额提取,但需提供医疗费用凭证或低保证明。
公积金提现到银行卡需通过合法渠道办理,流程如下:
1. 线上办理
通过“粤省事”小程序、“i深圳”APP或支付宝市民中心登录公积金账户,选择提取类型并绑定银行卡,提交申请后资金通常在3个工作日内到账。
2. 线下办理
携带身份证、公积金卡及提取证明材料至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点或受托银行柜台办理,审核通过后资金划转至指定银行卡。
3. 自助终端办理
在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置的自助终端机上插入公积金卡,按提示操作并输入银行卡信息,完成提取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