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接受公司不合理调岗的情况下,完全可以继续在原岗位正常上班,无需服从单方调岗安排,原劳动合同依旧具备法律效力,公司不得以此认定员工违规旷工。
工作岗位属于劳动合同的核心约定内容,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员工拒绝违法调岗属于合法维权行为,不存在任何过错。员工坚持在岗履职,正常提供劳动的,公司需要按照原薪资标准足额发放工资,不得无故降薪克扣薪资或作出违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如果公司因员工拒绝调岗,恶意逼迫员工离职、单方停发工资、停止劳动条件或违法辞退员工,员工可以主张对应赔偿。普通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可主张经济补偿金,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如果公司直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主张双倍赔偿金,也就是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以此追究公司的违法责任。
员工单纯拒绝公司调岗的行为完全合法,不存在任何违法情形,是否违法取决于公司调岗行为本身是否合规,而非员工的拒绝行为。
公司只有在满足法定条件的前提下,才拥有单方调岗的权利,第一是员工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第二是员工经考核确认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第三是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岗位无法继续履行。除此之外,公司无正当理由单方调岗,均属于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如果公司调岗带有惩罚性侮辱性,或调岗后薪资待遇大幅降低、工作内容与原岗位差异过大,即便公司主张经营需要,该调岗行为依旧不合理不合法。
员工针对违法调岗的拒绝行为受法律保护,公司不得据此对员工进行处分、降薪或解除合同,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劳动赔偿责任。
综上,员工拒绝违法调岗可正常在原岗位上班,正常提供劳动即可,公司不得随意认定旷工或降薪。公司以员工拒调岗为由逼迫离职、违法辞退的,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或双倍赔偿金。合法单方调岗仅限法定特殊情形,劳动者遇到不合理调岗,可积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劳动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