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可以在外地办理的,并非必须回到夫妻双方户籍地办理,我国目前已经推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政策,同时司法系统也支持异地诉讼离婚,满足对应法定条件即可在常住地完成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异地办理要求不同,协议离婚需要满足常住地居住条件并提供对应居住证明,诉讼离婚则依托管辖规则确定异地办理资格,两种方式均具备完整的法律效力,办理完成后均可合法解除婚姻关系。
不满足异地协议离婚条件的,依然可以通过诉讼方式在外地办理离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结合现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政策,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人员,只要持有一方在当地的有效居住证,即可在居住证发放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协议离婚,突破了传统户籍地办理的限制。
如果无法提供有效居住证明,或者当地暂未落实跨省通办政策,就无法在外地办理协议离婚登记,但不会影响异地诉讼离婚的办理。诉讼离婚适用属地管辖原则,只要夫妻一方在外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当地法院就具备案件管辖权,能够正常受理并审理离婚案件。
身处外地想要办理离婚,需要根据自身实际居住条件、证件材料情况选择对应的办理方式,优先满足协议离婚条件的可以走登记离婚流程,条件不足的通过诉讼离婚完成手续,两种方式均能合法解除婚姻关系,民众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灵活选择。
协议离婚流程更简便、办理周期更短,诉讼离婚适用于无法协商一致、证件不全、不满足异地登记条件的各类情形,覆盖所有异地离婚的需求场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核对自身办理条件
先确认是否满足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要求,准备居住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等材料,核实办理地是否属于试点区域,判断能否直接办理异地协议离婚。
二、办理异地协议离婚
双方共同前往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经过法定离婚冷静期,冷静期结束后双方再次共同到场,审核通过领取离婚证,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三、提起异地离婚诉讼
夫妻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合意或是缺少居住证明,不能办理异地登记离婚的,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交起诉状,婚姻证明和居住证明等材料,由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生效判决书调解书等同于离婚证效力。
综上所述,异地可以办理离婚,分为跨省协议离婚和异地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符合居住条件可直接异地登记离婚,条件不符可通过异地诉讼解除婚姻,无需返回户籍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