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网 2026-01-29
关键词: 网络赌博罪辩护 刑事律师 广州刑事律师 缓刑成功案例 赌博罪辩护要点 认罪认罚 律师实务 专业刑事辩护
在刑事辩护领域,每一个案件的背后,都是当事人的人生与家庭的重量。近期,我们团队承办的一起涉案金额达50万元的网络赌博案,在一审中成功为当事人辛某某争取到缓刑判决。这份判决,不仅是对我们辩护策略的认可,更深层次地体现了司法实践对犯罪结构差异与行为人真实社会危险性的审慎考量。
一、 案情回溯:当“坐庄”行为遇上严厉指控
当事人辛某某因长期在广州市以“六合彩”方式接受他人投注,被检察机关以赌博罪提起公诉。卷宗显示,其累计接收投注额超过50万元,个人获利5万余元。公诉机关基于其“聚众赌博”的性质,提出了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的确定刑量刑建议。
接手案件后,我们意识到,若仅围绕金额进行常规辩护,空间十分有限。必须穿透“50万”这个数字,深入剖析其经营行为的本质。
二、 辩护破局点:将“个体经营”模式确立为量刑的核心辩点
通过与当事人的多次深入沟通及对全部证据的细致梳理,我们发现了一个被“赌博罪”笼统概念所掩盖的关键事实:辛某某的整个操作链条极为简单、封闭。她独立接受下家投注,独立依据公彩结果进行结算,盈亏自负,与常见的具有金字塔结构、多级代理的网络赌博团伙存在天壤之别。
在法庭上,我们没有回避其行为的违法性,但旗帜鲜明地提出了核心辩护意见:本案行为实质更接近于一种违法的“个体经营”,而非组织化、扩张性的犯罪经营。 这一界定至关重要,它直接动摇了对其“社会危害性严重”的笼统认定,将法庭的注意力从单纯的数额引向行为模式本身的风险程度。
三、 构建完整的从宽情节体系:让辩护观点扎实落地
仅有定性分析还不够,必须辅以坚实的从宽情节,形成逻辑闭环。我们的辩护体系围绕三点展开:
1、经济危害已实质性消除:我们强调,衡量其犯罪后果的核心指标应是其实际非法获利的5万元,而非投注流水。当事人到案后第一时间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这意味着其犯罪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害结果已得到彻底修复。
2、彻底悔罪与低再犯风险:当事人自侦查阶段起始终稳定供述,自愿认罪认罚,态度诚恳。结合其封闭的个体经营模式,我们向法庭充分论证,其人身危险性较低,不具备再次组织化犯罪的可能。
3、法律政策的契合:我们援引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指出对辛某某这类主观恶性不深、行为模式相对简单、已补救损害的初犯,适用缓刑正是“罚当其罪”并促进社会和谐的最佳方式,能够实现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最佳效果。
四、 裁判结果:专业辩护与司法理性的共鸣
最终,法院采纳了我们的主要辩护意见。判决书在认定犯罪的同时,特别考量了其“个体经营”的特点、认罪悔罪表现及退赃情况,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
这个结果,绝非对犯罪的纵容,而是司法机关在精准定罪基础上,进行科学量刑、区别对待的体现。它保护了法律刚性的同时,也彰显了司法的温度。
五、 律师视角下的启示
通过本案,我们再次深刻感受到,在涉众型经济犯罪辩护中,“解构行为模式”与“量化真实危害” 是两大关键。辩护工作不能止步于构成要件的争论,更应深入到案件的具体情境中,帮助法庭看到一个立体的、有具体情节的“人”,而非一个扁平的“罪犯”符号。
对于类似案件,律师应当着力于:
剥离流水数额的表象,聚焦于实际获利和经营结构;
善用“认罪认罚”和“退赃退赔” 这两项重要的法定从宽工具,将其转化为具体的量刑优势;
将辩护策略融入刑事司法政策的大背景中阐述,争取裁判者的内心认同。
每一起刑事案件都是独特的。成功的辩护,源于对细节的执着,对法律的笃信,以及对当事人命运的负责态度。
关于作者:
林智敏,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尤其在网络犯罪、经济犯罪及民刑交叉案件中有深入实践与系统研究。
我始终认为,有效的辩护不应仅是观点的陈述,更应是一场严谨的结构化分析。我的工作方法,正是将复杂的案件事实与模糊的法律争议,构建为清晰的逻辑模型与战略路径,从而在可控的框架内为客户争取最优解。本文所探讨的网络赌博案辩护,正是这一方法论在实务中的具体体现。
如果您正面临刑事案件的困扰,或对网络赌博、经济犯罪等刑事辩护有进一步疑问,欢迎通过平台搜索“林智敏”与我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