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网 2026-05-08
在赡养关系已经通过协议、调解书或判决书确定后,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一方请求变更原定赡养方案(如赡养费数额、支付方式、赡养人)而产生的纠纷,即为变更赡养关系纠纷。
请求变更的情形主要包括:
1. 被赡养人方面:因物价显著上涨、患病或伤残导致生活、医疗、护理费用大幅增加,原定数额已无法满足基本需求。
2. 赡养人方面:因自身重病、伤残、失业、收入显著减少等,导致履行原定赡养义务确有困难。
3. 其他方面:赡养人丧失赡养能力或去世,需变更赡养人;或原定轮流赡养、指定某方赡养的方式对老人明显不利。
请求变更一方需就“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承担举证责任,例如提供医疗费用单据、失业证明、收入锐减的银行流水等。双方可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请求原出具调解书的机构重新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新的情况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