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1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
4、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完成任务为期限的合同,不能约定试用期;
5、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合同仅约定试用期不成立,视为劳动合同期限;
6、超出法定试用期已履行的,以期满工资标准支付赔偿金;
7、试用期工资限制2个条件:不能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资或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内不签劳动合同或只签试用期合同是不行的。试用期只能存在与劳动合同期限內。因此试用期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
企业可以对新进员工设定试用期,许多企业为了使自己占据主动,防止被“套牢”,往往同试用期内的员工不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只签订一纸“试用期合同”,实际上这种做法适得其反。
现行法律规定,企业同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劳动关系的作为事实劳动关系仍受法律保护,而作为事实劳动关系,企业要终止必须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应依法补偿;法律还规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显然,试用期内不签劳动合同或只签试用期合同,企业本来是想防止被“套牢”,实际上恰好被“套牢”。因此,此种做法不可取,正确做法应是同新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包含试用期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