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前,首要任务是收集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这是仲裁成功的关键。
劳动者可以收集的证据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盖章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用人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工资记录,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盖章的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收集完证据后,就可以正式申请劳动仲裁,具体流程如下:
一、准备仲裁材料
包括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以及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和拖欠工资的相关证据,仲裁申请书需如实准确填写,一式三份,其中两份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二、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
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仲裁委一般为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时,劳动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多可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三、仲裁委受理申请后
会在规定时间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答辩书,仲裁委随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需按时参加庭审,提交证据并进行质证和辩论。
四、仲裁裁决
庭审结束后,仲裁委会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和庭审情况作出仲裁裁决。
需注意,如果用人单位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拖欠工资,劳动者还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主张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答案是肯定的,没有劳动合同依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的受理并不以书面劳动合同为唯一前提,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依法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均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
而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主要依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实际用工行为,是否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和监督,是否从用人单位获得劳动报酬等。劳动者只要能提供上述提到的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就可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进而就拖欠工资等问题申请劳动仲裁。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综上所述,没有劳动合同不等于没有劳动关系,劳动者不必因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就放弃维权。只要收集好相关证据,按照法定流程申请劳动仲裁,就能依法索要拖欠的工资,还可主张相应的双倍工资和赔偿金。劳动者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勇敢维护自身的合法劳动权益,遇到问题及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