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是包括周末和节假日。
产前15天,产后75天,共90天。产假天数是刎除其他的假日天数的。另外如果是晚育(23周岁零7个月以后生育的为晚育)增加60天,如果是剖腹产的话再增加15天,如果是双胞胎或多胞胎,每增加一各孩子增加15天。
1、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
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