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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让看孩子怎么办?离婚后如何行使探视权?

2020-09-29
导读:离婚后,孩子跟随其中一方共同生活,而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并且有探视孩子的权利。那么离婚后不让看孩子怎么办?离婚后如何行使探视权?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离婚后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离婚不让看孩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判决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如何行使探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在对方拒绝其探望孩子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甚至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拒不配合,法院可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离婚后探视权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对孩子探视权的问题进行约定,可以约定具体的探视时间、探视次数、探视方式等。但如果是诉讼离婚,通常法官会征求双方的意见,如果双方同意,一般就按照协商好的探视次数履行,如果双方无法协商,法官一般会判决一个月探视两次到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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