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物价局投诉,前期物业收费要经过物价局批准,物价局对物业公司执行收费规定,有权有义务监管。
2、向房管局投诉,房管局是物业公司的行业管理部门,有义务对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3、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1、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包括外墙、楼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电视音响系统、电话系统、配电器系统、给排水系统及其他机械、设备、机器装置及设施等;
2、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
3、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
4、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
5、物业财产保险(火险、灾害险等)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
6、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
7、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
8、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
9、更新储备金,即物业配套设施的更新费用;
10、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
11、节日装饰的费用;
12、管理者酬金;
13、行政办公支出,包括文具、办公用品等杂项以及公共关系费用;
14、公共电视接收系统及维护费用;
15、其他为管理而发生的合理支出。
普通商品住宅一般采取包干制结费方式,按照城市物业服务等级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物业服务等级分为五级,并按照有无电梯确定基准价格。
五级物业服务标准,无论有无电梯,都由该区县房产主管部门联合价格主管部门对收费标准进行核准及备案。
四级物业服务等级,有电梯每月每平方米1.9元,无电梯每月每平方米1.25元。
三级物业服务等级,有电梯每月每平方米1.35元,无电梯每月每平方米0.85元。
二级物业服务等级,有电梯每月每平方米0.95元,无电梯每月每平方米0.60元。
一级物业服务等级,无电梯每月每平方米0.4元。以上均可上下浮动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