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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债务如何认定?同居期间债务怎么处理?

2021-01-04
导读: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越来越开放,很多人在恋爱期间会同居生活,但是经常会在同居期间产生财产债务纠纷。那么同居期间债务如何认定?同居期间债务怎么处理?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同居期间债务如何认定?

  1、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

  依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之债。

  2、男女一方在同居前所负的债务,同居后与共同生活无关所负的债务可确认为个人债务。

  在同居关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除非为同居双方共同生产、生活需要而形成,否则推定为个人债务。

  需要注意的是,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同居期间债务怎么处理?

  1、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2、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3、分割财产时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4、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5、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且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可以根据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6、同居期间,双方关于财产、债务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解除同居关系时,应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同居共同债务如何偿还?

  认定债务系二人在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共同债务,则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即使一方死亡,另一方也应对全部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共同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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